武汉滨湖双鹤药业原常务副总经理王爱林受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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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14日07:21 楚天金报 | ||
涉嫌在4个月内豪赌输掉公司567万元药品货款。武汉滨湖双鹤药业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双鹤药业”)原常务副总经理王爱林因涉嫌挪用资金罪,昨日在洪山区法院接受审理。 昨日,双鹤药业作为原告,向王爱林提出民事赔偿,索赔由其经手销售的770万元药品款。 常务副总迷上赌博 检方称,1999年底成立的双鹤药业,是一家国有控股公司。去年,该公司董事会通过决定,聘请时年42岁的研究生王爱林为公司主管销售的常务副总经理,月薪1万元。 上任不久,有人请其到澳门观光,在葡京大赌场他迷上赌博。随后,王数次到澳门参赌,因赌运不佳,他还向澳门一家放码公司借资“翻本”,欠下了巨额赌债。 检方指控:去年8月至12月,王爱林经手将本单位药品销售给安徽一家医药公司后,挂靠在那家公司的个体业主马某先后14次付给王货款676.09万元。当年11月,王将其中100多万元以药品销售款的名义汇入公司账户,其余567万余元均在澳门豪赌中输掉。自行辩护:“我的罪名不成立” 虽然请了律师,但硕士毕业的王爱林庭审中不放弃任何一个自行辩护的机会。面对指控,王称“我输掉的不是货款,而是风险金,起诉书所指罪名不能成立。” 王称,他输掉的567万元是马某以个人名义支付给他的风险金,所以自己“没用挪用公司资金”,但“我也不知道她为什么同意支付风险金。” 检方出示马某的证言,“我付的是货款,交款方式是王爱林和我商定的,他说以个人名义付款,拿货可便宜”。证据中还有王爱林以货款名义开的收条。 “责任我负,但无力还钱” 面对原公司的索赔,王爱林称:“公司一定要将账算在我头上,我也接受”。但是,“我无力偿还”。被告辩护人认为这笔钱是用于赌博,而不是家庭开支,也不能用被告的家庭财产来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原告方答辩称,虽然不能用夫妻共同财产来支付,但可用被告的个人收入支付。据悉,王爱林还曾给公司领导写信,感谢对方的赏识和栽培,并让对方给自己一定的时间,将公司的亏空补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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