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犯啥都不说照样批捕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14日07:33 华商晨报 | ||
晨报葫芦岛讯(驻地记者 叶李)作案逃跑被抓获,不交代自己姓名,不交代住址和身份,不承认自己所犯罪行。面对“零口供”,葫芦岛市建昌县检察院依据有关证据,于8月11日将两名涉嫌盗窃犯罪的“无名氏”命名为“甲”和“乙”依法批准逮捕。 7月13日上午10时许,两名中年男子窜到建昌县八家子矿区一个小卖店,其中一人在外面放风,另一人进入小卖店内假装买方便面,乘店主不备,将卖店钱箱内的现金1900元偷走 小卖店店主发现丢钱后立即报案,八家子公安分局民警随即出警追击,抓获两名嫌疑人后搜出赃款1850元。 然而审讯时,两名男子对民警的问话都是以摇头作答,不回答任何问题,也不交代身份、住址。在办理有关法律手续时,民警发现两人都会正常说话,不是哑巴。针对此情况,民警经过认真调查取证,收集到了两人盗窃的足够证据,据此向检察机关提请对两名“无名氏”批准逮捕。检察机关提审两名“无名氏”,两人仍然不回答任何问题。检察机关根据证据,认为两人确实实施了盗窃行为,而且已经涉嫌构成盗窃罪,决定批准对其逮捕。 于是在建昌县检察院历史上首次出现了这样一份奇特的《批准逮捕决定书》:“犯罪嫌疑人甲,犯罪嫌疑人乙,年龄、住址、身份不详……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批准对其逮捕。”
绝对大奖!订非常笑话短信,送数码摄像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