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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刑犯能否结婚?法学专家:目前操作不太实际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14日07:40 新华网

  四川一女子小琴(化名)日前提出了一份特殊的结婚申请,她的这一申请也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因为她申请结婚的对象,是因盗窃罪仍在监狱服刑的一名男子。而关于服刑期间的犯人能否结婚这一问题,我国《婚姻法》并没有具体表述。

  事件回放:男方服刑无法成婚

  如今24岁的小琴在自己16岁时与男友小宇(化名)相识,两人很快同居并在两年后生下了女儿。当小琴到法定婚龄,两人正准备结婚时,小宇因为盗窃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7年。于是,两人一直没有办理结婚登记,女儿也一直没有上户口。现在,小琴的女儿已经6岁了,正面临着上学,户口问题的解决也就迫在眉睫。

  昨天,记者特别采访了当地媒体《华西都市报》报道此事的记者赖永强。

  赖永强说:“小琴现在在本市的一家工厂打工,住的是集体宿舍,我们找到她的时候她正在工厂洗衣服。她生活条件很艰苦,每月工资只有300元钱。小琴虽然只有初中文化,但是很健谈。看得出她和监狱中的男友感情非常好。小琴告诉我,结婚是她主动提出的。”

  司法局:等待法律依据

  当地司法局王副局长告诉记者,7月28日,小琴正式向新都区司法局、大邑新源监狱递交了结婚申请。

  王副局长表示:“在双方当事人都愿意的情况下,我们希望能够促成他们的婚姻,这有利于犯人的改造。”

  “目前,我们也在向上级部门反映这一情况,并等待上级相关部门的批复。我们希望能够从法律上给他们的结婚以依据。”

  法学专家:服刑结婚 操作困难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刑法室主任陈泽宪研究员提出:“服刑人员能否结婚,这一话题涉及公民的基本权利、婚姻家庭法、监狱法等诸多问题。目前,我国法律没有规定罪犯在服刑期间被剥夺了婚姻权利,但由于执行刑罚的特殊性,罪犯如果结婚可能会涉及刑法的执行,也可能会产生许多附带问题。比如双方怎么共同生活、女犯在婚后是否有生育权等。”陈泽宪强调:“犯人服刑期间被剥夺了人身自由,而很多权利是以人身自由为前提的。”

  婚姻法专家蒋月教授说:“结婚最本质的意义就是共同生活,但现在,我们没有条件来保证服刑人员婚后与家属共同生活,仅仅靠婚姻登记并不等于真正结婚。至于小琴希望通过结婚来解决孩子的户口问题,我们建议她可以就具体问题找相关部门具体解决,并不一定要通过‘结婚’这一渠道。”

  晨报记者 代小琳

  晨报链接

  链接 相关法律条文

  根据我国现行《婚姻法》的规定,满足下列条件者可结婚:一、达到法定婚龄;二、无医学上认为不得结婚之疾病;三、非直系血亲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四、无重婚事由。

  蒋月教授表示,关于服刑期间犯人能否结婚,我国有明确的司法解释:正在服刑期间的人因为丧失了人身自由,无法亲自实施结婚这一法律行为,而结婚行为因具有人身属性不能由他人代理,所以不能结婚。但被判缓刑、假释的人可以结婚。正在接受劳动教养的人,根据有关规定可以结婚,但必须持有劳动教养管理部门出具的结婚登记准假证明,才可申请结婚登记。

  链接 国内首位“服刑新郎”

  2003年4月22日上午,湖南省永州市看守所留所服刑的罪犯张要辉在看守所所长带领下,偕女友前往民政部门登记结婚。据省公安厅监管处有关负责人在咨询公安部有关方面后透露,犯人张要辉是截至目前全国首位被允许结婚的服刑罪犯。

  (记者 代小琳 )(来源: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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