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生托管费每月12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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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14日08:25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 ||
本报讯(记者龙刚)成都市物价局、财政局、教育局和监察局昨日联合发出通知,对小学生托管服务费、考前补习费、自行车停放服务费等作出了明文规定,该规范将从本月15日起执行。 学校收取小学生托管服务费的标准为,五城区及高新区小学每生每月12元,各区(市)县城关小学每生每月10元。农村学校小学生不收取费用。 五城区及高新区初三补习费最高限价为每生每学时1.5元,高三补习费最高限价为每生每学时2元。其余区(市)县城区中学初三补习费最高限价为每生每学时0.8元,高三为1.2元。 专为学生提供自行车寄放、看守服务的各类学校,其服务费收取标准为:室内(不含简易车棚)的,每车每学期12元;室外每车每学期1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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