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椒盐蛇碌是我们的拿手菜”(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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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14日08:28 南方都市报 | ||||
本报讯(记者钟跃东 实习生沈汪泷)“还有餐馆在公开卖蛇”,昨日本报陆续接到多位市民投诉,称越秀区人民北路626号的“大可以”饭店仍将以蛇为原料的菜作为拿手菜向消费者推荐。记者随即进行了暗访。 昨日下午5时记者来到该店,落座后一名女服务员上前服务,“先生要点些什么”,见记者反复翻看菜单,于是主动推荐。 “椒盐蛇碌是我们的拿手菜,很多客人喜欢,熟客经常点。” “多少钱一斤?” “128(元),可以椒盐,也可以美极。” 点菜后,该小姐带记者到厨房外的海鲜存放处选蛇。在海鲜存放处一个长1米、宽0.5米、高20厘米的铁丝笼内,六七条蛇缠绕在一起,笼上一只孔雀低头而立,脚上系了一条细绳。服务小姐介绍说,这些都是水律蛇,最小的一条也有1公斤多。记者随即出示证件,要求正面采访该店老板,服务员称老板不在。随后,一个大堂经理模样的人接待了记者,先称知道蛇类已被禁食,因为近期装修生意不好,剩下一些蛇没有卖出,所以只好摆出来继续卖。几分钟后,此人称给老板打过电话,对记者说“蛇是不外卖的,是留给老板的朋友的”。 记者从有关部门了解到,4月29日国家工商总局和林业局曾紧急联合发出禁令,禁食各种野味,其中包括蛇类,该禁令目前仍未解禁。日前林业局出台的“林护发[2003]121号”通知明确:54种野生动物可经营利用和驯养繁殖,其中并不包括蛇类。这意味着解禁前,广东人暂时要与蛇餐说“再见”。(报料人:崔先生 报料奖:100元)图: 在大可以饭店的海鲜存放处,一个铁丝笼内装了六七条蛇。本报记者 景小华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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