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6万! 法院为违法行为买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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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14日08:32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 ||
本报讯记者昨日获悉,纠缠十年之久的绵阳“养猪大王”刘定国一案终于尘埃落定。“本院(安县人民法院———记者注)赔偿请求人原绵阳市养猪研究所因本院违法扣押其财产造成的经济损失861657.26元……”2003年8月5日这天,随着安县法院对刘定国一案的赔偿决定书下达,前后长达10年之久的轰动全川乃至全国的“养猪大王”刘定国一案终于得到实质上的纠正。 拿到法院的一审判决书时,53岁开始打这个官司,现已白头的刘定国百感交集,久久说不出话来。 1988年8月,刘定国与雅安某单位签署了一份协议,全面联办绵阳养猪研究所,刘以研究所全部固定资产投入,对方以100万元的设备和现金投资入股,由刘定国出任所长。按照当时媒体的报道,这是一种体现了“杂交”优势的合作。但这竟成了刘定国的滑铁卢。1992年11月,亏损50多万元后,双方分道扬镳。1993年6月,因为经济纠纷,雅安某单位状告刘定国,1993年7月,刘定国的全部财产被法院查封。直到1998年9月,才由法院裁定撤销查封。财产虽然解封了,但研究所全部设备报废。十年官司期间,年近60岁的刘定国不得不到万县(今重庆万州区)、新疆等地靠打工维持一家人的生计。 采访中刘定国告诉记者,按照他的计算,直接经济损失达465万元,其他损失260万元,合计725万元,安县法院赔偿的861657.26元远远不够,而且安县法院并未为他恢复名誉、消除影响。刘表示,还要继续上诉。 文/图本报记者秦勤 “养猪大王”刘定国其人 刘定国,现年63岁,绵阳安县人,昔日名动全国的养猪大王。1987年在安县秀水镇六一村创办了四川省第一个民办养猪研究所——绵阳市养猪研究所,其发明的“一根笋”快速育肥法传遍全国,1987年刘定国赴日本考察后,投资70余万元建起了五层楼的养猪大楼。刘定国把猪请进“猪公馆”,坐着电梯上上下下,一度是全国称奇的轰动新闻。刘定国的另一个财源是传授技术,经他培训出的农民超过38万人。刘由此先后获得了全国劳动模范、全国农村科技致富能手、全国双扶先进工作者等特殊荣誉。由于官司缠身,2000年10月份,刘定国卖掉了最后一头猪后,就没有再养过一头猪。一代“养猪大王”就这样销声匿迹!秦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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