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时速超20公里上不到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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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14日08:40 天府早报 | ||
早报讯(记者马黎明)明(15)日,《成都市电动自行车交通管理规定》将正式实行。昨(13)日,成都市政府法制办主任刘汉固,交管局局长李兆林专门强调,交管部门将从三个方面加强管理。一是在新车登记入户环节严格审验,对最大设计车速超过20公里/小时的电动自行车,一律不予核发牌证;二是一旦发现商家调高车速的,取消对其办理上牌登记的委托;三是对驾驶超过20公里/小时的电动自行车的,应对其驾驶安全装置失效的行为,处10元以下罚款,对当场不能缴纳罚款的,可暂扣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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