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和“稳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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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14日08:43 大连日报 | ||
本报讯(记者李楠)“‘依法治权’、‘依法治官’已成为当代中国行政法治工程最急切、最关键的任务,也是涉及社会稳定的大问题。”“依法行政不仅要求行政机关执法时要依法,更要求依法对行政机关进行监督、管理。”8月12日,为期一周的全国副省级城市第十五次法学理论研讨会在大连召开。15个副省级城市的70名代表围绕着社会和谐与社会稳定、依法执政与依法治国两个议题进行法学理论研讨和学术交流活动。 此次大会收到的35篇论文涉及的主题相当广泛,讨论的问题与现实生活结合得十分紧密。对于一些执法人员滥用公权力粗暴侵害公民私权利的事情,南京代表王淑琴等提出,要保持公权力与私权利的平衡、和谐,其根本就是坚持“对于公权力,法不授权不得行,法有授权必须为;对于私权利,法无禁止皆权利,法无禁止不得罚”这个原则。面对公众普遍关心的司法公正问题,浙江代表翁华杰认为,我国当前司法实践中,只强调理性逻辑和法律条文,而忽视法官在司法活动中追求公正合理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与此同时,有代表也中肯地指出了我国法制建设当中存在的某些问题。陕西代表许小平说,超期羁押已经成为社会不稳定的一个隐性因素,急需引起有关部门高度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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