摆渡老汉“过失致死”被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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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14日08:51 时代商报 | ||
未经培训,驾三无船只经营,船翻两人死亡——摆渡老汉“过失致死”被捕 本报讯(主任记者 赵桂华)沈阳市于洪区翟家乡郎家村和苏家屯区城郊乡胡家店村隔浑河相望,两岸村民来往穿河只需几分钟,而走公路则需绕道20里,为图方便,这40米左右宽的河面上,摆渡市场“应运而生”,一人一次1元。从事了18年摆渡生意的王老汉也就因此成了远近闻名的摆渡人。然而,海事部门认为这里并不具备设置渡口条件。终于,惨剧发生了 当地不具备设渡口条件 沈阳市地方海事局蒋副局长告诉记者,王老汉摆渡船只属违法行为,既没得到当地政府批准,又没有海事部门的许可,属“三无”船只。要想设置渡口,须经当地政府批准,然后由海事部门审查资格。首先要看当地是否具备摆渡条件,是否有安全的摆渡设施等;其次要由指定的厂家制造船只,而王老汉的船只是自己私下找人焊两下就敢营运,不出事才怪;最后还要对渡工进行培训,由海事部门发培训合格证书,而王根本没受过海事部门的培训;再有,如果经营还要到工商部门注册,据了解王老汉没有经营执照。 办案人告诉记者,依据刑法233条规定,过失致人死亡的应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而王老汉在此案中除了要负刑事责任,还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船翻姐妹丧生 据了解,7月27日下午5点左右,沈阳刚下过雨,浑河水面比平时上涨了许多,在于洪区打工归来的村民来到浑河岸边准备乘王老汉的小木船回到河对岸的家里,最后有五女两男挤上了王老汉的自制小木船,此外船上还放了两台自行车,此时水面和船边几乎在一个水平线了。王老汉像往常一样拿起竹竿开始划船,慢慢地船驶到了河中央,采沙厂横亘在水面上的钢丝绳拦住了去路:“大家低头!”随着王老汉一声高喊,船失去了重心,随即翻了过去,包括王老汉在内的8人都翻落河中:“救命啊……”两岸的人赶忙跑来救人,先后有6人获救,最后只剩下一对亲姐妹失踪,第三天,这对姐妹的尸体在浑河下游浮上水面。 还有不少摆渡人 出事地点两岸的村民告诉记者,10多年前两岸村民过河,挽起裤腿就能趟着水过去,但是后来随着一些人在河中央采沙,河道越来越深,村民们就不敢再趟河了,可是不走这条河就得绕20多里公路。这时,一些有生意头脑的人就做起了摆渡生意,一人一次1元钱,有时旺季一人两元钱:“老王摆渡10多年了,图近便,大家都坐他的船。”记者问村民坐老王的自制小铁船害不害怕时,村民说:“害怕也没办法,就图省事呗!”采访中记者还了解到,此前村民坐王老汉的船也翻过,“但当时水浅,大伙扑搂扑搂就上来了,谁也没想到这次出人命了。” 当记者问村民以后是否还敢坐船过河时,村民们说以后肯定还有别的人出来摆渡,而为了抄近道两岸的人少不了还得坐船过河。另据了解,沿着浑河两岸的其他村也有不少摆渡人,他们的船只也都是私自制造的,但每天坐船的人也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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