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总工会“两个维权机制”建设纪实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14日09:03 工人日报天讯在线 | ||
夯实维权基础 ——山西省总工会“两个维权机制”建设纪实 本报记者惠安和 2002年10月24日,山西柳林煤矿有限责任公司经工资集体协商,职工月平均增资150元,井下一线职工月平均工资由1300元增加到1500元。尽管企业人工成本因此加大了,但工资福利的提高使得职工劳动积极性高涨,企业月产原煤由增资前的3万吨,增加到4.8万吨,吨煤成本下降5元,企业效益的增长远远大于职工工资的增长———工资集体协商取得了双赢效果。 这是山西省各级工会组织抓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制度和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方面取得实效的一个典型例子。 近几年来,山西省总工会狠抓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制度和职工代表大会制度这“两个机制”建设,使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工作不断走向落实、走向深入。建章立制求突破 山西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省总工会主席姚新章强调:“工会是社会经济矛盾主要是劳动关系矛盾的产物,在调整劳动关系中处于重要位置,职工群众的利益是在劳动关系的建立、协调、发展中不断实现的,离开参与劳动关系的调整,工会就谈不上对职工合法权益的维护。而建立健全劳动关系的有效机制,是调整劳动关系的重要保证。” 这也是山西省总工会多年来一以贯之的思路。按照这一思路,山西省总工会从1995年开始启动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制度和职工代表大会制度这“两个机制”的建设,并通过出台一系列法规使之有刚性的制度保障,不断走向深化。 为确保“两个机制”落到实处,山西省总工会去年分别与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及省经贸委联合相继出台了两个规范性文本———《关于进一步推行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的意见》和《山西省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特别是后者,对新形势下的职代会职权重新定位,对不同类型企事业单位的民主管理制度和职代会制度作了相应的规定,很多方面都取得了突破。 各级工会在实践中发现,大部分维权问题都体现为工资问题。为此,山西省总工会将工资协商谈判作为进一步推行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制度的突破口。2002年底,省总工会又与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经贸委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行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通知》,加大推行工资集体协商的力度。 针对去年以来煤矿事故多发、全省安全形势严峻的现实,今年省总工会与省委企业工委、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省卫生厅联合下发了《关于充分发挥职代会在企业安全生产中作用的意见》,进一步突出强调职代会在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中的审议权、建议权、决策权和监督权,明确了职代会在安全生产中的决策、管理和监督的途径。 截至目前,全省国有及集体大中型企业已基本建立起来了职工代表培训制度、职工代表巡视制度。狠抓落实求创新 山西省总工会把“两个机制”作为维权的“双桨”,通过加强宣传、强化监督检查等措施,大力推进维权机制的完善和落实。 2001年下半年,省总和山西省有关部门组织20家新闻单位32名记者开展“《工会法》三晋纵深行”活动,发表稿件260余件,为在全社会落实依靠方针、坚持依法维权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打下坚实基础。为让职工了解新出台的法律、法规,增强民主管理意识,全省各级工会还组织100多万名职工参加工会法律、法规知识竞赛。 省总还把平等协商的建制率、集体合同的签约率和履约率、工资专项协议的签订率作为考核各级工会工作的主要内容,省总与市(地)工会、市(地)工会与县工会逐级签订目标责任状,年终考核,奖优罚劣,并实行评模一票否决制。 同时,加大对市(地)、县推行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和工资集体协商及实施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的督察力度。去年10月,省总从机关抽调部分处级干部组成6个督察组,对全省11个市(地)工会维权“两个机制”的建设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督察,有力地促进了两个机制的落实。 泽州县从抓推行、抓规范、抓履约三个环节入手,坚持“确保基点(最低工资标准、工资发放时间、加班工资发放)、适当辐射、不拘一格、合理合法”的做法,使得全县企业集体合同签订率达96.7%,工资协议乡镇企业签订率达90%,私营企业签订率达92%。 山西南风化工集团在企业推行了职工代表直选制和激励制,在各子、分公司通过“竞选”方式选出百名职工代表,成为“工人议员”,公司对这些职工代表给予职务补贴,职工代表对企业的经营与发展有相当大的发言权和决策权。这一做法,有效地提升了职代会的功能和职工代表的素质。 太原铁路分局工会坚持职工代表《情况通报》和《联系卡》制度,每季将分局的安全生产、经营状况、重大改革方案等通过《情况通报》方式发给每个职工代表,职工代表则通过《联系卡》提出自己或职工群众的意见和建议。这项制度自1997年建立以来,共反馈意见和建议2415条,采纳落实了2175条,落实率达90%。两个机制见成效 几年来,山西省总工会在全省范围内做好建机制,强基础,抓典型,见实效等方面的工作,积极推进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制度,推进企事业单位以职代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充分发挥民主管理在维权中的作用,维护好职工的政治、经济和民主权利,促进企业的改革、发展与稳定。 今年,全省开展了“推行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和工资集体协商月”活动,并召开工资集体协商现场会,强化监督检查等措施,大力推进这项维权机制的建立和完善。全省有11235家企业建立了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建制率达75%(其中新建企业建制率达54.8%)。工资集体协商已经成为企业增效、政府增税、职工增资的推进器,越来越受到三方的欢迎。 职代会制度的落实,进一步增强了职代会工作的实效性。目前,全省建立职代会制度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5100家,建制率达96.37%;集体及集体控股企业2993家,建制率达92.54%;事业单位3535家,建制率达60.78%;乡镇企业2012家,建制率达55.54%;民营企业2011家,建制率达31.08%;外资企业174家,建制率达45%。 “两个机制”建设加大了工会源头参与、宏观维护的力度,有效地维护了职工的合法权益,并更好地服务于发展稳定的大局,山西省各级工会组织也由此确立了新时期工会的崭新形象。
绝对大奖!订非常笑话短信,送数码摄像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