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未登记能成反悔理由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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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14日09:12 每日新报 | ||
读者柴先生致电《说法热线》询问:“2003年4月3日,我同赵某签订房屋买卖合同,赵某将其所有的独单一处转让给我。3天后,我交付了房款,赵某也将房屋钥匙给了我。现在,赵某突然反悔,以买卖合同未经登记且房屋产权尚未过户为由,主张合同无效,要求返还房屋。请问我们的房屋买卖合同是否已经生效?我应该退房吗?” 安邦律师事务所杨毅律师解答:“房屋买卖应该到房管机关办理手续,这是《城市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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