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居委会人员监督执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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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14日09:17 南方都市报 | ||
聘居委会人员监督执法 盐田检察院还规定监督员可监督有无刑讯逼供等 本报讯(记者傅剑锋 通讯员刘云燕)深圳市盐田区检察院新一届的执法监督员,不仅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而且还有居委会人员和纪委人员。这些监督员个案监督权力扩大 据了解,新一届执法监督员的聘任扩大了身份范围。尤其是着重聘请了从事基层工作的居委会人员和与社会各界保持紧密联系的政协委员,还专门聘请了具有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经验的纪委人员。 检方介绍,具体的监督内容有4项。首先是扩大执法监督工作的知情权。另外,执法监督员可依照检察机关办案的工作流程开展监督工作:在侦查阶段,可邀请执法监督员前往看守所,向犯罪嫌疑人了解检察人员有无刑讯逼供、体罚等行为,监督检察干警是否依法文明办案;在审查起诉阶段,可邀请执法监督员列席旁听疑难案件的讨论;在出庭公诉阶段,邀请执法监督员到庭旁听,监督公诉人是否漏诉与错诉。此外,执法监督员可列席参加主诉检察官个案述职会。对被法院改变定性或判无罪的案件,盐田区检察院将召开主诉检察官个案述职会,以监督检察委员会是否合法运作与主诉检察官在办案过程中有无玩忽职守、徇私枉法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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