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动人口婚育证 办理更方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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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14日10:11 海峡都市报 | ||
本报讯以往到福州市区打工的八县(市)和琅岐经济区流动人口,必须从户籍地开婚育证明,才能在居住的居委会进行登记,否则,居委会将要求他们回原籍重新办证。如今这种状况将得到改变。为方便流动人员办理婚育证明,福州市计划生育委员会下发《通告》,决定从8月18日起至22日,在五城区同时开展流动人口婚育证明联合办理、审验活动。 凡18到49周岁、户籍在福州市八县(市)和琅岐经济区,现在五城区工作生活,并未 鼓楼区:鼓楼区津泰路98号(鼓楼区委大院内)。联系电话:7532749、7516229。 台江区:台江区市民服务中心(台江排尾路三桥)。联系电话:3286553。 仓山区:仓山区计划生育局(三叉街碧玉楼一号)。联系电话:3465149、3418119。 晋安区:鼓山镇政府二楼大厅(鼓山镇前屿街)。联系电话:7397670、7480632、7614615。 马尾区:马尾区步行街计生大楼。联系电话:3983137。 福州市计生委监督投诉电话:3213112。 (本报记者 王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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