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娟红状告《青年一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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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14日11:33 新闻晚报 | ||
新华社北京8月14日专电名模陈娟红状告《青年一代》,要求赔偿120万元。 北京市朝阳法院13日向记者透露,朝阳法院将于18日公开审理陈娟红诉《青年一代》编辑部、上海人民出版社侵犯名誉权、肖像权纠纷案。 原告诉称:上海人民出版社的《青年一代》2002年4月号(总第204期)上刊登了一篇 原告认为,这篇文章侵犯了其名誉权和肖像权,要求被告回收并销毁刊登侵权文章的杂志,公开向原告赔礼道歉,赔偿直接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害赔偿共计1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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