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农村派出所全部吃“皇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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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14日11:34 法制日报 | ||
经费一律纳入市县公安机关年度预算 黑龙江农村派出所全部吃“皇粮” 本报讯(王明义记者郭毅)随着最后7个县农村公安派出所民警的开支问题得到解决,黑龙江省农村派出所全部实现吃“皇粮”———民警的工资和其他经费纳入市、县公安机关 长期以来,黑龙江省的六十多个县(市)中有24个县(市)368个农村派出所的民警工资发放一直归乡镇,由于经济原因,大部分得不到保障。有的民警每月只能开三百多元且不能按时发放,甚至一压一二年。有的贫困地区,没钱给民警发工资,以土地顶工资让民警去耕种。这种状况严重影响了警务工作,成为影响农村派出所工作开展和改革的一个瓶颈问题。 2002年9月6日,黑龙江省委办公厅和省政府办公厅联合下文转发了省公安厅《关于加强公安派出所建设的意见》的通知,明确要求农村乡镇公安派出所的经费一律纳入市、县公安机关年度预算,不再由乡镇财政自筹解决。根据通知的这一要求,由省公安厅负责人带领省厅治安总队的同志一个县一个县地督办落实,不到半年时间,24个县的农村派出所全部“农转非”,从此告别了农村派出所“武工队”的历史。 省公安厅副厅长王小溪说:农村派出所民警吃“皇粮”,解决了民警的工资及其它经费保障的大问题,有利于调动民警的积极性,保证了警令畅通,公正执法不受干扰。另外也大大减少了地方基层政权部门指派的各种非警务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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