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学仁:加强民族团结促进经济发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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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14日13:52 云南日报 | ||
8月10日至13日,省委副书记王学仁到大理白族自治州的巍山彝族回族自治县、祥云县就民族宗教工作进行调研。他先后深入到一些宗教活动场所和巍山县永建镇小五茂林民族团结示范村,看望民族宗教代表人士,并与他们就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加强民族团结,促进经济社会发展进行座谈。 王学仁强调,云南民族众多、宗教齐全,做好民族宗教工作,对于维护民族团结和政 王学仁要求,一要加快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发展是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也是保持民族地区长治久安的第一要务。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委七届四次全委会精神,迅速兴起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新高潮,抓住机遇,加快发展,努力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二要认真落实新时期党的民族工作方针政策。坚持“平等、团结、互助、繁荣、进步”的民族工作方针,继续加强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和党的民族工作方针政策的宣传教育,使广大干部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在全社会形成“三个离不开”的思想。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大力培养少数民族干部,使民族干部队伍从数量和质量上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确保民族地区加快发展。按照团结、教育、疏导和化解的方针,及时排查解决矛盾纠纷,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三要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坚持宗教适应社会而不是社会适应宗教的原则,以爱国主义为切入点,努力在政治、经济、法律和文化四个方面实现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政治适应,不是要求宗教信徒放弃宗教信仰,而是要求他们在政治上热爱祖国,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拥护共产党的领导,发扬教规教义中的积极因素,改革那些与社会主义不相适应的部分,摒弃某些有碍于民族团结和社会安定、不利于人民生产生活和身体健康的消极因素,最终达到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的目的。经济适应,就是要引导宗教界自觉地、全身心地投身于经济社会建设事业之中,为全省发展创造有利的内部环境和条件。法律适应,即宗教活动必须纳入宪法、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的范围内,服从和服务于国家的最高利益和民族的整体利益。文化适应,即宗教文化的精华和优良传统是中华民族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充分发扬宗教道德中的乐善好施、敬老爱幼、惩恶扬善的道德、戒律和行为规范,为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作出贡献。四要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切实把民族宗教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民族宗教工作的规律和方法,开辟新途径、探索新办法、创造新经验,始终保持工作的生机和活力。加强党支部为核心的基层组织建设,真正把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组织者、实践者和推动者。进一步建立健全党委统战部门在民族宗教工作上的牵头协调机制,形成合力,巩固和发展经济繁荣、民族团结、社会进步的良好局面。 省委常委、统战部部长罗正富和大理州有关领导参加了调研。庄俊华(云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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