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时评:呼唤“见义有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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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14日14:20 金羊网-羊城晚报 | ||
梁勇 南京六合区市民王山宝,在回家途中碰到两名喝了酒的男子对一名卖棉花者动粗,就说了句“哎,你们大白天咋就打人”,结果招来横祸,被歹徒伤害致死。有关部门调查核实后,授予王山宝“见义勇为先进分子”称号,并颁发了奖金和补助金。仅仅仗义执言就认定为见义勇为,此事在社会上引起了争议(据昨天《羊城晚报》)。 就当时的情况来看,王山宝说一句公道话,未必需要很多的勇气,也未必会有很大的危险;两名男子给了王山宝几下,也未必是想置王于死地。这样看来,王山宝的行为,对比见义勇为的标准,还是有差距的,被认定为见义勇为显然有点勉强,顶多算是见义有为。因为,如果当时王山宝只挨了几下拳脚,没有致死,这就不算多大个事,估计会与“见义勇为先进分子”挨不上边。之所以认定王山宝是见义勇为,并颁发奖金与补助,是“死”这个后果在起作用,而不是因为说公道话这个行为的本身。 其实,从某种意义上讲,见义有为亦需要大力表彰与弘扬。我倒希望有关部门对王山宝的嘉奖,是出于对说公道话这种见义有为行为的认可,而不是对“死”这个后果的抚恤与补偿。因为见义有为不一定会有生命危险,但没有生命危险的见义有为一样需要大力弘扬。 见义勇为其实是英雄的举动,但如果没有足够的正义感和胆略,缺少民众群体性的见义有为行为作铺垫,见义勇为恐怕难以做到。而见义有为形式更是不拘一格,比如,说公道话,报警,写举报信等等,都不失是一种有效的见义有为方式。平凡、琐碎的见义有为,远不如见义勇为那样浩气干云,有时还认为是多事的表现。但千千万万人的见义有为汇集起来,就会形成正义的汪洋大海,足以吞没一切邪恶和丑陋,还世间以美丽和宁静。(晓航/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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