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赵都市报评论:少开些优惠政策的“空头支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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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14日16:34 燕赵都市报 | ||||
为鼓励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江苏省在今年6月专门出台了关于应届大学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免收多项行政事业性费用的优惠政策,在注册登记、银行贷款等方面均作出了相应的规定,政策实施已有一个多月了,工商部门至今还没有受理过大学生的注册申请;银行并没有正式接到这方面的文件,具体的实施细则还不确定,因此操作起来有一定的困难(据《扬子晚报》8月13日报道)。 鼓励大学生自主创业是政府解决大学生就业难的一个重要举措。但这些鼓励大学生自主创业的优惠政策怎么到了具体操作的部门那里就会遭受到如此境地? 一方面政府部门与相关部门,比如金融部门的联系不紧密,使得政策出现了短暂的脱节。银行作为企业,必须考虑到放出贷款所承担的风险。银行业有自己的操作程序,不可能凭一张大学生毕业证影响了正常的程序操作。所以政府在制定优惠政策时,不能把大学生自主创业所需资金的风险留给银行。在这一点上,政府在开出的这张支票恐怕是很难兑的,除非政府自已拿出钱来支持大学生。 另一方面政府的优惠政策仅仅是一个信号,只是表明了政府有意支持、鼓励大学生自主创业的意向。现在依靠政府的号召力来推动某项事业的发展和顺利进行,除了政府政策上的支持外,各相关部门在执行政策时要一声喊到底,消除中间环节的肠梗阻也是保证优惠政策真正能够落到实处的关键。 由此可见,对于想急于解决大学生就业难题的政府来说,支票既然开出就要如数兑现,要不然只会无形之中伤了大学生自主创业的积极性。而对于坚定要走自主创业的大学生来说,想要单靠优惠政策推动自主创业不是根本之道,提高个人的创业观念、创业素质才是关键、才是根本。 (锦秀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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