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将追究公务员尚够不上行政处分的14种行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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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14日21:37 工人日报天讯在线 | ||
新华网北京8月14日电(马晨李煦)居民个人或企事业单位到北京市宣武区政府有关部门办事时,如果遇到工作人员服务态度生硬、办事不认真等,只要向有关部门投诉,这些有不良行为的公务员就将会受到处罚。 记者从北京市宣武区人事局了解到,从14日起,北京市宣武区政府将对14种尚够不上行政处分的公务员不良行为实行追究制度。 根据《北京市国家公务员违法行政行为行政处分若干试行规定》,对被服务人态度冷淡、生硬、服务语言不规范,回答问题不耐心、简单应付以及未到下班、离岗时间停止办理公务等14种不良行为还够不上行政处分。因此,长期以来对这些不良行为也就一直没有一套规范的追究办法,处理上也大多以批评教育为主。 为了进一步加大对公务员的管理力度,约束公务员的行为,更好地优化政府的行政执法环境,北京市宣武区在全市率先推出了这套专门针对公务员14种不良行为的追究办法。 今后,无论是个人还是单位,凡是前往宣武区政府职能部门办理各项手续时,如果遇到公务人员存在不良行为,都可以通过投诉电话或到宣武区区域发展环境投诉服务中心,向有关部门投诉。政府已承诺将在7日内将处理结果反馈给投诉人。一旦被投诉人的不良行为经调查核实无误,人事部门将按照不良行为情节的轻重,对其作出责令赔礼道歉、通报批评、扣发奖金直至辞退等相应的处理。(完)(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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