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部署打击制贩走私苯丙胺类毒品专项斗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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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14日23:02 新华网 | ||||
新华网厦门8月14日电(卢志勇、马翠琳)公安部日前做出部署,决定集中一段时间、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一次以打击制贩和跨国走私苯丙胺类毒品为重点的专项打击行动,坚决有效地遏制此类犯罪活动发展蔓延的势头。 国家禁毒办、公安部禁毒局8月12日至13日在厦门召开打击苯丙胺类毒品犯罪工作会议,研究分析当前苯丙胺类毒品犯罪形势,交流工作经验,提出打击对策,探讨新形势下打击 据悉,我国冰毒、摇头丸等苯丙胺类毒品的犯罪问题始现于上世纪90年代初,发展蔓延于上世纪90年代中后期。由于周边一些国家、地区冰毒消费市场不断扩大,在暴利的刺激下,我国制贩冰毒、摇头丸等新型毒品犯罪从无到有,从少到多,发展蔓延很快,特别是进入上世纪90年代中后期后,此类犯罪活动日趋严重,易制毒品化学品流入非法渠道的违法犯罪活动屡禁不止,呈现出制贩苯丙胺类毒品犯罪的多元化和国际化特点,特别是在我国东南沿海地区尤其突出,给我国政治稳定、经济发展和人民生命财产构成了巨大的危害。 国家禁毒办常务副主任、公安部禁毒局局长杨凤瑞在会议上指出,当前,我国冰毒、摇头丸等苯丙胺类毒品犯罪形势严峻,各级公安机关要从讲政治、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政治高度迅速提高认识,增强打击此类毒品犯罪工作的紧迫性和政治责任感,坚决有效地遏制制贩和跨国走私毒品犯罪的发展蔓延势头。他要求各级公安机关要加大执法力度,通过进一步拓展并加强与有关国家和地区的禁毒国际合作,尽早取得合作成果,加强对制造冰毒、原料和易制毒化学品的管理,不断提高打击毒品犯罪实效。在确定工作目标基础上,建立打击以冰毒、摇头丸为主的苯丙胺类毒品犯罪的新机制。在全国开展对苯丙胺类毒品滥用情况的摸底调查工作,切实掌握底数。同时,要加强禁毒队伍培训,对广大人民群众大力开展抵制冰毒、摇头丸等毒品的预防宣传教育活动。 公安部有关部门、海关总署缉私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以及北京、上海等13个省市的代表参加了会议。(完)(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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