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电公司追讨1.6亿拖欠电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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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15日01:34 京华时报 | ||
作者: 陈琰来源: 本报讯(记者陈琰)市供电公司昨天透露,本市电力客户拖欠电费累计金额已高达1.6亿元,供电公司将采取向法院起诉的形式追回恶意拒交款项。 在供电公司欠费名单上可看到:某开发商欠费高达159万元;某居民小区欠费127.96万 同自来水集团通过法律手段追缴拖欠水费一样,本市同样受欠费困扰的供电公司也被迫向法院起诉,动用法律武器来追缴累计金额高达1.6亿元的拖欠电费。 链接 国家《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规定,逾期未交付电费的,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照电费总额的千分之一至千分之三加收违约金,自逾期之日起计算超过30日,经催交仍未交付电费的,按法定程序停止供电;对于长期拖欠电费的客户,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189条规定,由供电企业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强令客户足额支付电费;对于拒交电费的还可由供电企业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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