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荡商河城郊 抢劫、强奸5名女子 色魔恶贯满盈被正法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15日05:31 济南时报 | ||
时报8月14日讯(记者 刘云 通讯员陈俊祁云奎)济南中院今日召开宣判会,依法对在商河县城周围强奸5名妇女、抢劫作案9起的潘庆永宣布判处死刑。宣判会后潘庆永被押赴刑场执行死刑。 潘庆永,男,25岁,无业,住商河县尹巷镇潘家村。1998年曾因强奸未遂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2000年5月15日刑满释放。 2002年2月7日至同年8月27日,潘庆永伙同崔泽友(已判刑)及李绍民、张延德(二人均在逃)经预谋后,交叉结伙或单独窜至商河县城周围,采取骑摩托车跟踪、堵截、用钢丝锁殴打、持刀捅刺、捆绑及威胁被害人等手段,强奸作案5起、抢劫作案9起,抢劫现金900余元、各种型号摩托车3辆、手机2部及其它物品一宗,抢劫财物总价值10440余元。在强奸、抢劫作案中,致1人重伤、2人轻伤、4人轻微伤。其中,潘庆永参与了全部强奸、抢劫作案。 2002年7月8日晚9时许,潘庆永伙同张延德预谋抢劫、强奸,给被害人拍裸体照片。二人携带钢丝锁、照相机窜至商河县食品桥西500米处,见一对青年男女骑一辆红色“金朝”100型摩托车。潘庆永和张延德遂追赶上二被害人,潘庆永用随身携带的钢丝锁对二被害人进行殴打,并将二被害人劫持到路旁的沟内,张延德将男青年摁倒在地,潘庆永把女青年挟持到附近的小树林里,威逼其脱掉衣服,在拍了10余张裸体照片后将其强奸,之后,张延德又对该女青年实施了奸淫。潘庆永把男青年带至其女友跟前,让其女友脱下衣服,拍裸照,并再次对女青年实施了奸淫,而后,抢走男青年的摩托车、现金50元及皮包等物品一宗。经法医鉴定,被害男青年构成轻伤。 法院经审理认为,潘庆永强奸妇女多人,且对被害人实施轮奸,强奸妇女情节恶劣,其行为严重摧残了妇女的身心健康;其多次抢劫作案,数额巨大。在强奸、抢劫犯罪过程中,致1人重伤、2人轻伤、4人轻微伤,且系刑满释放后五年内重新犯罪的累犯,应依法严惩。依法以强奸罪,判处罪犯潘庆永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绝对大奖!订非常笑话短信,送数码摄像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