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住院最高可报9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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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15日08:33 天府早报 | ||
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出台配套文件,对优秀人才的收入分配和医疗待遇作出新规定 早报讯(记者吴渝) 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人才资源向人才资本转变的若干意见》精神,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出台《关于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关于深化国有专业技术人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和《关于优秀专家医疗待遇的暂行规定》三个配套文件,从加快人才劳动保障制度建设、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出发,着力在高技能人 加强技能人才培养 《关于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要求加大对高技能人才收入分配的激励力度,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并聘任的技师、高级技师,在工资、养老、职工福利等方面享受与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同等的待遇;明确劳动保障部门要负责加强对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的督察,技工教育经费要随着财政收入的增长逐年增长,同时在职业教育经费中划出一定的比例用于技能人才的培养。 分配突出实际贡献 《关于深化国有专业技术人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要求建立健全重实绩、重贡献的分配激励机制,实行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相结合的多元、灵活的分配制度。立足于现代化薪酬理念,《指导意见》从工资奖励、津贴、要素分配以及福利等方面,提出了深化分配改革的方向和措施,如实行岗位工资制、职工持股制、项目工资制、协议工资制、年薪制、项目提成制等。 专家住院报销比例提高 优秀专家除享受现行医疗保险制度规定的医疗待遇外,还可进一步享受更优惠的医疗待遇。新政策规定的内容包括优秀专家住院床位费可按干部病房标准支付;治疗需要的药品可放宽到《四川省公费劳保医疗用药保险范围》规定的药品;确因治疗需要实施超出《四川省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目录》的治疗性诊疗项目,经审批后可适当放宽。优秀专家住院治疗期间报销比例也有进一步提高,60岁(不含60岁)以下人员的支付比例达不到80%的,要补到80%;60岁至70岁(不含70岁)人员达不到85%的,要补到85%;70岁以上人员达不到90%的,要补到90%。 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科学技术管理专家、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长江学者计划”和“天府学者计划”入选者、省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专家在管理期内享受以上医疗待遇政策。省外来川工作的同类专家在川工作期间,比照享受这些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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