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执法检查发现企业用工问题不少工资低于最低标准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15日09:34 南方都市报 | ||
本报讯(记者吴辉 通讯员郑勇)昨天,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正式拉开为期一个月的劳动执法检查。检查中发现一些企业在用工方面存在不少违规现象,最明显的表现是员工最低工资低于广州市职工月工资的最低标准(即510元/月)。 问题一:工资偏低 执法人员在位于白云区新市的广州永湘鞋业公司检查时发现,职工的最低工资是“480元/月”。而位于三元里的广州品食乐维邦食品有限公司的计时工月最低工资竟然只有470元。据悉,广州市从今年元旦起,已经将最低工资标准由450元/月调整为510元/月。 问题二:加班超时 记者在永湘公司车间考勤栏的出入卡上看到,一位工人8月11日的工作时间加起来近12个小时,超出每天加班时间不得超过3小时的有关规定。品食乐维邦公司员工工作超时情况更为突出,政府规定劳动者每月加班时间不得超过36小时,而执法人员估计该公司员工加班时间长达六七十小时。 问题三:不签劳动合同 据介绍,目前广州市有20%的非公有制企业未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这些企业主要分布在流动性比较大的建筑业、饮食服务业及劳动密集型加工企业。
绝对大奖!订非常笑话短信,送数码摄像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