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宣武区将追究公务员不良行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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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15日10:01 深圳新闻网-深圳特区报 | ||
【据新华社北京8月14日电】(马晨李煦)居民个人或企事业单位到北京市宣武区政府有关部门办事时,如果遇到工作人员服务态度生硬、办事不认真等,只要向有关部门投诉,这些有不良行为的公务员就将会受到处罚。 记者从北京市宣武区人事局了解到,从14日起,北京市宣武区政府将对14种尚够不上行政处分的公务员不良行为实行追究制度。
今后,无论是个人还是单位,凡是前往宣武区政府职能部门办理各项手续时,如果遇到公务人员存在不良行为,都可以通过投诉电话或到宣武区区域发展环境投诉服务中心,向有关部门投诉。政府已承诺将在7日内将处理结果反馈给投诉人。一旦被投诉人的不良行为经调查核实无误,人事部门将按照不良行为情节的轻重,对其作出责令赔礼道歉、通报批评、扣发奖金直至辞退等相应的处理。 作者:马晨李煦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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