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 体育 娱乐 游戏 邮箱 搜索 短信 聊天 天气 答疑 导航
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劫匪忏悔:我佩服的姐(组图)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15日10:48 沈阳今报
的姐 为民除害不怕被起诉
  “这已构成故意伤害罪”。看到有关报道所刊登的这一观点后,白玉异常生气,她坚持认为自己是正当防卫。她直爽地说:“我不怕被起诉,我觉得值得,因为我是为民除害!”

  白玉一再强调当时并不想撞死劫匪,只想抓住他,连撞三次是因为看到他被撞后还跑那么快,实在来气。她说当时头脑很清醒,抢劫一事只有自己和歹徒知道,如果把他撞死这事就说不明白了。

  如果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起诉,白玉说:“我不怕,爱怎么起诉就怎么起诉,我觉得值,因为我是为民除害!”她认为自己的行为造成的后果也不至于那样,但可以肯定的是,事情已经发生了,怕也没有用。

  白玉说,当晚在新兴派出所她曾听说警方因涉嫌故意伤人要将她拘留,后来派出所让她交了3000元还从中扣除了医治歹徒所用的700元医药费。这700元让白玉觉得很冤,抢劫她还要支付医疗费实在难以理解。白玉坚决认为责任不在她,她要讨回这700元!

  正方律师 打击犯罪支持正当防卫

  辽宁奉天诚信律师事务所赵文安律师在看了有关的姐白玉三撞歹徒的报道后说:“我认为这是一种正当防卫行为,如果白玉被指控涉嫌故意伤害罪,我愿意免费代理此案。”

  理由一:这个案子比较典型,到底是否属于正当防卫在实践中存在着争议。对于一名律师来说是一种挑战。

  理由二:无论最后结论是否表明白玉司机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她都将为广大市民所敬佩,她的遭遇也为人们所同情。

  理由三:希望将白玉的行为认定为合法的正当防卫行为,这样能对类似犯罪行为的发生起到一定的震慑作用。

  正方一辩 的姐是为民除害

  “的姐做得对,她是在为民除害。”诚的联盟的哥张刚打进电话时大声地说道。

  “知道我们出租车司机最怕的是什么,就是怕被人抢,哪年司机被抢的事不得发生几起。我们这些司机,一年到头辛辛苦苦地挣俩钱不容易,现在旧车拉活儿费劲,新车又怕被人惦记。遇到狠手,抢完车以后,就是杀人灭口。对这种人就得这么办,撞他。”

  正方二辩 对劫匪不能客气

  铁西装饰材料城的私营企业主王宇说:“我的一个亲戚,去年刚买一辆出租车,还没挣上半年的好钱,人就没了。再见就是尸体了,孩子才一岁多,留下媳妇哭成什么样,日子过得多累呀。白姐还是个女的,遇到这事咋办?就得撞他。那家伙(指抢钱人)刀都拿出来,摆明就是抢,还能跟他讲理吗?撞他就撞对了,我要在现场也得这么做。很多人说应该报警。这话对,可也得看啥时候啊。警察虽然天天都在街上巡逻,但也不可能每辆出租车开到哪,他们就跟到哪啊,那有多少警察也不够啊。只有司机都勇敢起来,才能够保障自己的安全。再说,这对社会治安也有好处啊!”

  劫匪 我后悔抢劫

  “今天下午爸爸从湖南赶来看我,他骂了我一顿,我知道错了,我后悔抢劫。现在我真佩服撞我的女司机,她真勇敢。我会配合公安机关好好改造。”昨天晚上,躺在沈阳市急救中心病床上的歹徒孙某眼含悔恨的泪水对记者说。

  今报:“你是哪人,多大了,以前在哪工作,什么时候来的沈阳?”

  孙某:“我今年39岁,是湖南人,来沈阳前在长春打工,在厂子做保安工作。这段时间厂子放假,我就想来沈阳看朋友。8月12日,我坐长途客车来的沈阳。”今报:“今天你父亲来看你时你是什么感受?”

  孙某:“我真的很后悔,爸爸对我已经绝望了,看着他痛苦的表情我真后悔做过的傻事。我哭了,爸爸也哭了。他已经64岁了,为了我大老远从湖南赶来,我真的很不孝顺。他让我配合公安机关好好改造,以后重新做人。我一定会听他的话,配合公安机关好好交代,好好改造。”今报:“你为什么要抢劫?”

  劫匪老父劝子回头

  孙某的父亲对记者说,孩子做出这样的事情真让他伤心,来时的路上他已经哭了好几次了,真后悔有这个儿子,但现在看着伤痕累累的孩子他还是很心疼。他会劝说孩子配合公安机关交代罪行,好好改造。

  反方律师 尊重法律不同情劫匪

  辽宁金正律师事务所孙金宝律师则说:“首先排除正当防卫的可能性,白玉的行为应属于故意伤害他人行为。另外法律保护人身健康权,即便犯罪也有这项权利。我愿意“冒天下之大不韪”为孙某免费代理。”

  理由一:律师是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社会工作者,为受到伤害的公民排忧解难也是应尽的职责。

  理由二:人身健康受到法律保护,未经法定机关的法定程序,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能伤害他人的人身健康。犯罪行为会引起公愤,但不能用违法行为对待犯罪行为。

  理由三:对于现在的社会,暴力犯罪时有发生,在受到侵害时,公民应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但同时要掌握一个度,这时候就要了解相关的法律知识。比如什么是正当防卫,怎么行使正当防卫。希望能通过这个案件让社会公众多了解法律常识。

  反方一辩 歹徒也有生命权

  生命权是一个人的基本权利,在法院没有定一个人有罪时,他就是受到法律保护的。因此,我不太赞同的姐用车将歹徒撞成重伤,还应有更好的方式。沈加小学的李军教师这样说。

  反方二辩 情不能大于法

  “女司机被抢是值得同情的,但是情不能大于法。”沈阳军区某部军官刘景阳同志发表了自己的不同看法。歹徒用刀抢劫女司机,是违法的。但是用车将歹徒撞成重伤也同样触犯了法律,当时及时报警,是比较合适的做法。

推荐】【 小字】【打印】【关闭

  绝对大奖!订非常笑话短信,送数码摄像机!
  注册新浪9M全免费邮箱
  新概念英语 口语 出国考试 考研暑期限时优惠
  无数人梦寐以求的境界,亲密接触,激烈搏杀,包你爽上“天堂”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search Esprit 皇马 小灵通
 
新浪精彩短信
两性学堂
性爱前的爱抚应循序渐进,可以从头发开始,渐渐至…
非常笑话
妻子:我患病卧床你却到外面跳舞!丈夫辩解道:…
图片
铃声
·[李 玟] 真情人
·[周杰伦] 龙卷风
·[零 点] 爱不爱我
铃声搜索



新浪商城推荐
魅力男人
  • 佛罗蒙男用香水
  • 无底内衣无敌女人
  • 佳能数码相机
  • EOS 10D专业相机
  • s50照相机
  • 市场最新动态
  • 免费注册上网经商
  • 千样数码精品易趣买
     (以上推荐一周有效)
  • 更多精品特卖>>
    每日2条,28元/月
    原色地带--普通图片铃声,5元包月下载,每条仅0.1元 
    炫彩地带--彩图和弦铃声,10元包月下载,每条仅0.1元
    爆笑无比精彩无限,成人世界的快乐享受
    好消息:8月11日-20日订阅非常笑话的用户有机会获得数码相机或摄像机
    每日2条,30元/月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2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