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社会治安防范社会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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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15日11:01 北京日报 | ||
强卫出席综治委全会并讲话 本报讯(记者肖雯慧)昨天召开的首都综治委第39次全体(扩大)会上提出,当前要把社会治安工作的重点转移到防范上来,进一步推进社会治安防范工作的社会化、科技化和法制化,力争用5年左右的时间,在2008年以前初步建立起与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相适应的治安防范体系和运行机制。市委副书记、首都综治委主任强卫出席会议并讲话。 据悉,通过为期两年的“严打”整治斗争,首都一些突出治安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刑事发案连续下降,治安防控体系逐步完善。今年上半年,全市刑事发案比去年同期下降21%,发案居前五位的是入室盗窃、抢劫、盗车、扒窃和伤害案件。上半年市统计局对群众安全感调查统计结果表明,55.71%的居民对社会治安总体评价“好”和“较好”,高于去年上半年2.51%。 会议强调,要切实将首都社会治安工作重点转移到防范上来,突出治安防范工作的重点,不断推进治安防范工作与城市管理相结合,切实解决“看得见的管不了,管得了的看不见”和多头执法等问题。同时,要进一步扩大社会治安防范工作的社会化,强化社区防范自治、培育和大力发展治安产业、加强群防群治队伍建设、扩大公众对社会治安状况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等。 强卫在会上讲话。他说,要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统领首都社会治安防范工作,着眼于首都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和2008年奥运会,积极探索,创新社会治安防范工作体制和机制,强化综合治理成员单位的责任,为首都改革发展稳定创造良好的治安环境。 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吉林在会上传达了中央综治委2003年第二次全体会议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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