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20万元以上的政府采购项目须公开招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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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15日12:08 新华网 | ||
据科技鑫报报道,甘肃省对2003年政府采购的范围、采购实施机构、资金支付、信息披露及政府采购有关程序等进行了统一规定。凡20万元以上的项目须公开招标。 甘肃省政府在集中采购中规定,各部门单位自行采购集中采购目录以外但达到限额标准以上的项目,应当按照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执行。具体限额标准为:20万元以上单项或批量采购货物和服务的项目,30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 单项或批量采购金额一次性达到20万元以上货物和服务项目,必须采用公开招标采购方式。(文/原野)(来源: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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