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警方重拳击向“自己”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15日12:23 北方热线网 | ||||
北方热线网-沈阳日报讯(记者伏桂明 张颖) 党的十六大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以来,党和国家对依法治国的要求更高了,广大人民群众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更强了。面对这样的新形势,公安机关将如何动作?8月14日,在辽宁省公安机关电视电话新闻发布会上,李文喜厅长要求,全省公安机关要以立警为公、执法为民为主线,开展一次执法思想观念的革命—— 自查:思想观念八大问题 作为这次执法思想观念的革命的开始,我省公安机关全面审视了自身思想观念上存在的问题——— 重专政轻人权:把阶级斗争时期的专政手段作为打击犯罪的“法宝”,想当然地认为只要打击了犯罪,就是保护了人民,不注重在打击犯罪过程中保护公民和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甚至把侵犯人权作为执法的必然代价,为打击犯罪不惜漠视公民权,践踏民主法制。 重稳定轻发展:看重保卫职能,忽视建设任务,片面地把维护社会稳定理解为服务经济建设的全部,将带动城乡经济发展的农民工视为高危人群进行重点整治,为追求治安管理方便不惜增加企业经济行为的运行成本。 重运动轻法制:治安管理的目标在于形成安居乐业的和谐秩序。建立这种秩序的根本要靠法制。而长期依赖运动式的严打战役、专项行动,在战术上导致了一种非有序和谐的状态,大搜捕、大清查侵犯了许多好人的合法权益。 重管理轻服务:把管理与服务对立起来,以为管理就是居高临下的管制,以管人者自居、执法者自傲,为自身利益去用权,为工作方便去执法,耍威风、抖特权、刁难群众,在群众中形成积怨,丢掉信任,丧失了人民公安的人民性。 重领导轻群众:领导的指令再小也精心贯彻,群众的呼声再大也置若罔闻,对无权、无势、无助、无辜的群众更是麻木不仁。 重实体轻程序:程序公正是体现法律公平的根本保障。而在执法实践中,只求侦破结果,不问办案过程,滥用强制措施、超期羁押、非法拘禁、越权办案仍有一定的市场。实体不公只是个案正义的泯灭,程序不公则是制度正义的丧失,不仅没有在打击非法中保护合法,反而自觉不自觉地严重侵犯了群众的合法权益,成为群众的切肤之痛。 重用兵轻育警:受任务重、警力缺的制约,一些不掌握基本法律常识、法制意识淡薄的民警被大量充实到执法一线,素质低必然导致执法水平低。 重惩治轻建设:既要管理更要建设,是准确把握从严治警内涵的关键所在。但以惩代管、只管不建的现象在执法实践中却普遍存在,从严治警没有落实到领导责任追究上,没有落实到民警具体执法活动中,没有落实到源头治理的防线构筑上,使对严重问题的查处只在若干点上引起震动,在面上没有产生应有的效应,隐患没有及时消除,问题接连发生。 自纠:基层所队七种行为 这次执法思想观念革命,将以派出所为主的基层所队作为着力点和突破口,集中开展执法为民教育整顿活动,重点解决7个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有法不依,随意执法,野蛮执法,滥用强制措施,滥用武器警械,刑讯逼供,致人死亡,严重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行为。 渎职失职,玩忽职守,有警不出,有案不立,该处理不处理,严重损害公安部门威信的行为。 执法不公,执法不严,徇私舞弊,贪赃枉法,与犯罪分子沆瀣一气,充当黑恶势力的保护伞,严重败坏公安队伍形象的行为。 滥收滥罚,乱扣乱没,利用手中权力创收敛财,严重侵犯群众利益的行为。 伤害群众感情,漠视群众疾苦,对群众困难麻木不仁,对群众的求救无动于衷,冷硬横推,胡作非为,欺压群众,严重背离人民警察根本宗旨的行为。 内部管理松懈,办公场所脏乱,纪律作风散漫的“稀拉松”现象。 法治意识不强,执法水平不高,办案质量低的问题。 自律:亲民束己十项举措 为让广大干警牢固树立执法为民、严格执法、保障人权、接受监督的观念,使保护人民根本利益与维护公安合法权益达到和谐统一,公安机关从即日起,在一个月内将采取10项非常举措。 实行全封闭式的大规模暗访、调查。日前,省公安厅曾两次下派200名处级干部暗访,已经发现了一些伤害群众感情、侵害群众利益的事件,目前正在进一步查实。 认真解决一批基层所队在执法为民和为群众服务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集中清理一批公安信访积案。推出一批便民、利民举措。公开处理一批违法违纪民警。调整一批不称职的基层所队长。 树立一批坚持执法为民、人民满意的优秀所队长。 公安机关每周都要召开一次新闻发布会,向社会通报推进这场执法思想观念革命的进展情况。 在贯彻落实公安部出台的30条便民利民措施的基础上,根据我省的实际情况,出台为振兴辽宁老工业基地服务和便民利民的38条举措。 将一批伤害人民群众感情、侵害人民群众利益的民警的处理情况向社会通报 ,并陆续公布各个警种围绕执法为民出台的一些具体措施。
绝对大奖!订非常笑话短信,送数码摄像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