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7类收费站限期拆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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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15日15:31 东南快报 | ||
本报讯省交通厅、省物价局、省监察厅、省财政厅、省审计厅日前联合制定公路通行费征管工作专项监察方案和规定,确认7类违法违规收费站。 以下收费站属违法违规:1、未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的,或虽经批准,但擅自变更位置的收费站;2、不属于利用国内外贷款或集资建设的公路、城市道路、桥梁、隧道上的收费站;3、已偿还贷款和集资款,或经营期已满的公路、城市道路、桥梁、隧道上的收费站;4、 对以上违法违规设置的收费站,由交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拆除收费设施,逾期不拆除的,交通主管部门可以组织人员强制拆除,其费用由收费管理单位或公路经营企业承担,并没收违法所得,并可处违法所得3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处20000元以下罚款;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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