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期羁押案件年内清理完毕(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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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15日16:41 深圳晚报 | ||
超期羁押案件年内清理完毕 公安部同时要求重点清理七类举报积压信件 新华社北京8月13日电(记者王雷鸣)公安机关超期羁押3年以上的案件10月1日前全部清理完毕,所有超期羁押案件12月底前清理完毕。公安部日前发出通知,决定从8月起至今 公安部要求,对该移送起诉的要依法移送,对于犯罪嫌疑人实施的数个犯罪行为中某一犯罪事实一时难以查清的,可对其已查清的罪行移送起诉;对共同犯罪中同案犯罪嫌疑人在逃的,按照基本事实清楚、基本证据确凿的原则,对在押犯罪嫌疑人移送起诉。对需延长羁押期限的,要据有关规定,在规定时间内报人民检察院批准。 公安部要求,各地要成立超期羁押专项清理工作专门机构。对超期羁押3年以上的案件,由公安部挂牌督办,对超期羁押3年以下的案件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督办。新华社北京8月13日电(记者王雷鸣)自今年8月起至2004年2月,全国公安机关将组织开展对信访举报积压件的集中清理工作。 据介绍,此次信访举报积压件集中清理工作的重点,一是群众反复来信来访,反映公安机关和公安民警对案件查处不及时、不公正或者对人命关天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熟视无睹、长期不予解决的;二是反映公安民警刑讯逼供、打骂群众,造成伤亡或者其他恶劣影响的;三是反映公安机关和公安民警执法不公、徇私枉法、乱扣滥罚,严重侵犯人民群众利益的;四是反映公安机关和公安民警滥用强制措施,限制、剥夺公民人身自由或者造成损失的;五是反映公安机关和公安民警越权办案乱收滥罚,插手经济纠纷,扣人扣款扣物的;六是反映公安机关和公安民警违反“五条禁令”、顶风违纪的;七是其他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信访举报积压件。 作者:记者王雷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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