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未婚男状告妇女性骚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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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16日01:32 齐鲁晚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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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广州8月15日讯 昨天,一宗奇特的“性侵犯案”在深圳市福田区法院一审开庭。与以往案例不同的是,本案原告是一名未婚男性,而被告则是一名中年妇女。 据原告刘先生称,今年6月1日晚10时左右,他和表弟周先生在八卦三路一带拉客住宿。“原本跟客人说好了价钱,一晚30元。正要往旅店领,好又来旅店老板娘却半路杀出来,开价20元,抢我生意。”
据刘先生称,他当时没好气地回了句“那我这儿白住”,话音未落,那位谢姓老板娘的母亲即操起一个塑料板凳向他砸来。其间,谢姓老板娘撕烂刘先生的上衣,扯下刘的外裤,又一把把刘先生的内裤裆部撕成两半,将手伸到刘先生的要害部位,死死抓住。 刘先生回忆说,当时围观的群众达到了四五百人,有起哄的,有吹口哨的,场面一度混乱。“而我光着屁股,只好靠墙站着,捂住私处,大叫对方‘别过来’”。据刘称,这位谢姓老板娘得手后就不放松,还声称“叫你(刘先生)做不成男人”。事发约20分钟后,110接报赶到,这一混乱局面才得以控制。 刘先生的伤后经法医鉴定为“阴茎红肿、有握痛、轻微伤”,但他认为这一事件对其内心的伤害更大。 为此,刘先生向对方提出2万元的精神抚慰金赔偿,理由是谢女士对他所做的行为属于“性骚扰”、“性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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