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励农业人才开发创业 省农业厅有关负责人答记者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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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16日06:42 四川在线-四川日报 | ||
昨(15)日,省农业厅举行新闻通报会,就该厅制定的《关于加强农业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问:《意见》在哪些方面有创新和突破? 答:《意见》在五个方面有创新和突破:一是首次把农村实用人才和技能型人才队伍 问:为鼓励农业人才开发创业,制定了哪些激励政策? 答:一是加大扶持力度。政府的农业开发项目资金、农贷资金,重点对农业人才领办、创办、承包、租赁的农业生产企业予以倾斜和扶持,鼓励农业人才积极参与政府支持的农业开发项目招投标,对在农业企业创业中取得成功的予以奖励。二是鼓励农业事业单位人才创业。农业事业单位人才领办、创办、承包、租赁企业的可在3年内保留原单位职工身份;到农村和艰苦地区创办农业生产企业的,经与原单位协商,可在3年内保留原单位职工身份和工资待遇,并享受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有关优惠政策。 问:将采取哪些措施促进农业人才资源向人才资本转变? 答:我们将突出抓三个创新。抓观念创新,确立“以农民为中心、以技术为商品、以物质为载体”的推广和经营服务理念;抓机制创新,推行农业科技推广队伍市场准入制度,通过合理的高报酬、个人持股、期权激励等措施调动农业人才积极性创造性;抓培训创新。我们还将采取选择一个县、一个中专校、一个农科所、一个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进行试点,用基地和项目统领人才等措施促进转变。本报记者石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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