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血驾驶员替冷漠买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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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16日06:50 天府早报 | ||
孕妇丢包求助,司机开门放贼,市消协认定——— 早报讯(记者李正勇实习生弟巧) 孕妇李某在乘车途中被偷了包,驾驶员却将车门打开,让两名偷盗者下车逃跑了。昨(15)日,成都市消协认定此案中,公交公司应对李某遭受的损失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本月4日下午6时10分左右,孕妇李某乘坐无售票员公交车回家,在途中,李某发现自己放在提包里的钱包,被身边的两名男子偷了。钱包里约有400元现金,几张银行卡,还有重要的身份证件。李发现钱包被偷后,考虑到自己怀孕已有6个月,不敢与两名窃贼有激烈的冲突,只有向周围群众和汽车驾驶员求助。于是向驾驶员喊道:师傅,我的钱包被人偷了,不要忙开门。李小姐身边的其他乘客见状,也纷纷要求驾驶员不要打开车门,赶快报警。但此时,驾驶员不但没有采取相应的救助措施,反而将车门打开,让两名偷盗者下车逃跑了。李小姐于次日向成都市消协投诉讨说法。 律师说法 邱斌(消协常年法律顾问):按照我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该公交公司同消费者李某之间已经形成客运合同关系;在此事件中,驾驶员有怠慢于履行注意义务的过错,驾驶员的行为有严重的过错。同时,该公交公司为旅客提供的客运服务也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应对消费者由此而遭受的损失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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