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一村委清欠规定:家长不缴税费孩子别上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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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16日08:11 华商网-华商报 | ||||
村民对这规定想不通 本报记者 博文 摄 本报讯(记者贾学伟) 眼看暑假就要结束,孩子们重新进入学校,周至县哑柏镇哑兴村部分村民心中的一块石头显得越发沉重。原来,孩子们放假时都收到一纸《告村民书》,上面说他们的家庭必须交清历年拖欠的税费,否则不准到学校报名。这张《告村民书》让一些孩子的未来变得不可捉摸起来。 哑柏镇哑兴村有村民向本报投书反映,信中称今年6月村上要向每名村民收取15元的“ 昨日上午,记者前往哑柏镇哑兴村采访,哑兴村是个拥有17个村民小组的大村,人口超过了6千人,学校新建了教学楼,准备新学期开始就搬进去。记者问村委会主任介松林,《告村民书》中提到的“税费尾欠”指的是什么?介松林说,这不是指村民反映的“15元修路费”,而是1998年村上拖欠的农业税费,当时村上的领导班子瘫痪,农业税费没有征收齐,有的一直拖到现在,“税费尾欠”指的是这部分钱。记者问:“为什么要把清收拖欠税费的工作与孩子们上学挂钩?”介松林说,新校舍修建全是集体掏的钱,没有向村民收取一分钱,有的村民不交税费,当然不能享受这些待遇,他们的孩子要上学,只能到旧校舍去。 税费清欠工作固然重要,但与正在读书的孩子联系起来,让人总觉得莫名其妙,无论如何,孩子的受教育权不能被剥夺。哑兴村小学生为拖欠税费“陪绑”的事件,本报将继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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