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学校收费下月底前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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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16日10:41 南方日报 | ||
深圳学校收费下月底前公示 各类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在“红盾信息网”公布 本报讯(记者/王巍 通讯员/温友平邱名训)最迟至下月底,深圳市所有学校及幼儿园(托儿所)均要向社会公布其收费项目。家长、学生从此对教育费用明明白白。 昨天上午,深圳市纪委、物价局、教育局、财政局、纠风办在该市物价局联合召开了全市贯彻落实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动员会,要求所有学校及幼儿园(托儿所)均必须在2003年9月底以前,按照市物价部门统一监制的格式,采用公示牌、公示栏、公示墙等方式,在校园显眼的位置向社会公布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批准机关和文号)、收费范围、计费单位、查询及投诉电话等。学校委托银行收费的,除在校园内进行收费公示外,还应当通过收费报告单的形式向学生和家长告知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内容;新学校还应在招生简章中列明收费的。对各类学校的公示条款,此次动员会也作了细化部署。 动员会还强调,各学校必须严格按公示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收费,不得在公示的收费项目之外,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或者在公示的收费标准之外,加收任何其他费用;对自愿选择的收费项目不得强制收费。对违反规定乱收费,按规定应公示而未公示的收费,或公示内容与政策规定不符的,学生有权拒绝缴纳,并有权向物价、教育和纪检等部门举报,物价、教育和纪检部门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查处。 为保证教育收费公示工作落到实处,深圳市物价、教育、纪检等部门将从9月20日起开展教育收费公示专项检查,坚决查处教育乱收费行为。对收费公示工作落实不力的学校,责令限期整改;对不积极整改及存在乱收费的学校,要追究有关人员行政责任,情节严重的要通过新闻媒介予以曝光。 据深圳市物价局介绍,该市各类学校和广大学生家长可以通过“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物价局)红盾信息网”(网址:www.szaic.gov.cn)上网查询各类收费项目及其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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