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协推进提案办理工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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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16日12:04 云南日报 | ||
日前,省政协视察组在视察部分省级部委办厅局提案办理工作时指出,做好提案办理工作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加强民主政治建设的具体体现。提案承办单位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总结经验,完善措施,健全制度,推进提案办理上新台阶。 7月12日至14日,省政协常务副主席孟继尧,副主席和占钧、陈勋儒、曾华、罗黎辉、李先猷率领省政协视察组,先后到省教育厅、经贸委、财政厅、文化厅、人事厅、科技厅、 视察组认为,通过几天的视察,各提案承办单位的工作总体上是令人满意的,其表现在:领导重视,认识到位,措施具体,提案办理工作机制日趋完善并有所创新。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为此,视察组提出,提案承办单位要在深化认识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对提案办理工作的领导。要健全提案办理责任制,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精心组织、统一部署,加大督促检查力度,确保提案高效优质办理。应采取多种形式加强与提案人的联系沟通,充分了解政协委员所思所想,以便于提案办理,提高实效和水平。对每一件提案要认真分析研究,并开展调查工作,在此基础上采取积极措施,逐一加以解决落实。政协提案大量的集中反映了社会的热点难点问题和社情民意,要努力发掘其中的真知灼见,把有价值的东西转化为推动工作发展的政策措施办法。提案办理要突出“重点提案重点办理,重要提案认真办理,其他提案抓紧办理”的原则,努力做到提案办理件件有答复,事事有落实。 视察组强调,提案承办单位要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出发,转变观念,改进工作,在追求提案办理的质量和实效上下功夫,健全提案办理各项规章制度,使提案办理工作走上规范化、程序化、制度化发展的道路。 普开荣(云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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