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可办柜台记账式国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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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16日12:49 扬子晚报 | ||
本报讯经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批准,自8月20日起,江苏省农业银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四家国有商业银行将可开办柜台记账式国债业务。此项业务进入江苏前,去年已在京、沪、浙等地四大银行进行试点。省农行个人业务处副处长林正介绍,柜台记账式国债是指经人民银行批准在商业银行柜台发行和交易,以记账方式登记债权的政府债券。与以前银行代售的凭证式国债不同,柜台记账式国债可进行自由交易。此期记账式国债为2003年记账式(七期)国债,期限7年,全国发行总额达460亿元,通过试点银行柜台面向社会发售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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