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警方推出20项便民新举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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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16日13:12 北京日报 | ||
本报讯(实习记者侯莎莎)昨天,市公安局局长马振川宣布,在贯彻公安部30项便民措施的基础上,北京结合首都的具体情况,再推出20项便民措施,并从即日起实施。这些措施涉及与市民生活密切相关的户籍管理、交通管理、出入境管理、治安管理4个方面的内容。 户籍管理 夫妻投靠农转非年龄降低 派出所直接办理户口权限放宽 相关举措: 1.持农业户口的本市人员与外省市人员结婚户口已迁出,离婚后已返回原户口所在地居住5年以上的,可以申请办理北京市农业户口。 2.具有本市户口的夫妇,年龄在30周岁以上,已形成事实收养的捡拾、抱养小孩,依据《收养法》办理了合法的收养关系,即可按有关规定到公安机关申报户口登记。 3.本市夫妻投靠农转非,投靠人的年龄城区由40岁降至35岁,远郊区县由35岁降至30岁,不受婚龄限制,符合条件的可按有关规定到公安机关申报户口登记。 4.港、澳、台及国外出生婴儿申报出生登记由市公安局审批办理改为派出所直接办理。 5.退兵、退学入户登记由派出所审批办理改为派出所直接办理。 6.外省市及本市劳改场所释放、解教人员入户登记,分别由分局、派出所审批办理改为派出所直接办理。 7.父母均为本市户口的非婚生婴儿申报出生登记由市公安局审批办理改为派出所审批办理。 交通管理 拨122可查询被拖走车辆停放地点 路口标志调整第一周不予交通处罚 相关举措: 1.自今年9月1日起,允许具备资质的机动车销售单位在销售前检验机动车,车辆售出后,机动车所有人可持检验合格的资料直接到车管所领取牌证。 2.自今年9月1日起,在调整路口、路段交通优化组织措施时,提前一周通过新闻媒体告知社会,调整后第一周内,对因不了解交通组织措施调整导致的违章行为,值勤民警只做宣传纠正,不予处罚。 3.自今年9月1日起,除调查、处罚阶段外,律师可以代理当事人从事交通事故处理活动,并享有与当事人同等的权力。 4.自今年10月1日起,提供“122”拖车查询服务,被拖车辆驾驶员可拨打“122”报警台查询车辆停放地点。 5.今年年底前开展互联网上行政审批业务,实现公共电汽车路线、站点调整,未按标准建设停车场,设置、移动标志标线设施,开辟通道、设置台阶、门坡,占路设置广告、指路牌,安装特种车警报器、标志灯具,占路堆物作业,挖掘道路施工8个项目的网上申报、受理和状态查询。 出入境管理 取消在京境外人员暂住证 相关举措: 1.取消在京境外人员暂住证,进一步缩短公民异地办理证照的审批时间。 2.为在京投资的中外人员特别是纳税大户以及为首都经济建设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企业、个人,开辟办证“绿色通道”。 治安管理 缩短多项治安审批时限 相关举措: 1.设置烟花爆竹燃放点,开办射击场,开办营业性射击场、狩猎场配置运动枪支、猎枪,民用枪支配购、配置,枪支制造、配售、修理、装配,进口及制造销售弩或营业性射击场开设弩射项目,公务用枪持枪许可6项审批时限,由30个工作日缩短到15个工作日。 2.经营印章业(承刻公章企业除外)审批,由10个工作日缩短为7个工作日。 3.弩的购买审批,由26个工作日缩短为15个工作日。运输证明改为即时审批。 4.大型社会活动的治安登记,由10个工作日缩短为6个工作日;布告、通告、重大活动工作证、通行证及在社会上流通票证准印审批,由15个工作日改为即时审批。 5.开办旅店业审批,由15个工作日缩短为10个工作日。 6.电网的安装、使用、扩充、改装、拆除审批,由15个工作日缩短为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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