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期羁押就是非法拘禁 省检察院公布社会监督举报电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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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16日13:47 河南报业网-河南日报 | ||
本报讯 继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布受理检察机关超期羁押举报电话之后,省人民检察院于近日向社会公布了超期羁押举报电话。 所谓超期羁押,是指刑事案件办案机关和监管机关超过法律规定的期限,违法羁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行为,存在于刑事拘留、侦查、起诉、审判的各个阶段。超期羁押属于违法羁押,是侵犯在押人员合法权益、损害法律尊严的违法行为,是没有严格执法、执法不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的要求,目前全省检察机关正在积极开展超期羁押专项治理工作,并取得明显成效:截至7月底,全省共纠正公安、检察、法院三机关超期羁押700余人,其中检察机关通过自查自纠已实现无超期羁押;开封、信阳、驻马店等市已实现全市无超期羁押。 为将清理纠正超期羁押工作推向深入,更好地接受社会监督,省人民检察院设立举报电话,号码是:0371—6526924。②4 (本报通讯员 张维平 刘保敬 本报记者 熊 飞)河南日报2003-08-16 00:00:00责任编辑:郭俊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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