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收费不许戴“面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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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16日14:34 金羊网-羊城晚报 | ||
深圳规定:新学期起所有学校均须公示收费,违反规定者学生有权拒绝缴费 本报深圳讯 9月的新学期开始,深圳市学子对自己应交多少学费就可做到“心中有数”了。昨天上午,深圳市贯彻落实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动员会召开,此会后,深圳市所有学校及幼儿园(托儿所)均须在规定时间公示教育收费内容,委托银行收费的学校,还须通过收费报告单的形式知会学生和家长。 越透明才越规范 深圳市纪委、物价局、教育局、财政局、纠风办等有关负责人的面孔都出现在动员会上,“这并非兴师动众,”一领导说,“教育收费要的是明明白白,越透明才能越规范。” 深圳市物价局总经济师马裕滨在动员会上向深圳各学校负责人介绍了实行教育收费公示工作的时间安排、公示内容及形式等具体要求。根据要求,在2003年9月底以前,深圳市所有学校及幼儿园(托儿所)均必须按该市物价部门统一监制的格式,采用公示牌、公示栏、公示墙等方式,在校园显眼的位置向社会公布收费项目、标准、依据(准批机关和文号)、收费范围、计费单位、查询及投诉电话等。学校委托银行代收费,除在校园进行收费公示外,还须通过收费报告单的形式向学生和家长告知收费的;新学校还得在招生简章中明示收费相关条目。 民办学校与其他特殊学校也不例外,除公布物价部门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外,其他自愿选择的收费项目和代收费也得进行公示。 马裕滨称,对违反规定乱收费、应公示而未公示的收费,或公示内容与政策规定不符的,学生有权拒绝缴纳费用,并可向物价、教育和纪检等有关部门举报。 乱收费要整改曝光 按照规定,深圳市各学校必须严格规范收费项目与标准,不得擅自在公示收费项目之外另设收费条目,不得在公示的收费标准之外加收任何其他费用,对自愿选择的收费项目,学校也不能强制收费。 但如何将这些规定落到实处?记者从深圳市物价局了解到,从9月20日开始,深圳物价、教育、纪检等有关部门将开展教育收费公示的专项检查。违反相关规定的学校,将责令期限整改;若“不思悔改”,则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行政责任,情节严重的要通过新闻媒体予以曝光。 深圳市纪委的有关负责人认为,实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是提高教育收费政策透明度、规范教育收费行为、巩固治理教育乱收费成果的制度性保障,也是学生及家长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监督学校严格执行国家教育收费政策的有效途径。动员会的有关内容一经传开,已经引来叫好声,学生家长们称此举是“体察民心、让人放心、深得人心”。 (李银 温友平 邱名训)小资料 收费公示项目及内容 1、实行“一费制”义务教育阶段的小学、初中和非义务教育阶段的高中(含普通高中和职业高中):书杂费或学杂费,包括普通生书杂费或学杂费和借读生书杂费或学杂费;住宿费;其他带有强制性的代收费项目(包括校服费、体检费、高一新生军训生活费及教育行政部门委托学校收取的行政事业性费用);自愿选择的其他代收费项目(包括劳动课消耗材料费、义务教育阶段的兴趣班培训费、高中节假日补课费、校外社会实践活动费、学生饮奶费、小学午餐午托费);高(职)中择校费;学生自愿选择并由学校代订的书报、杂志等费用;对特困生实行减免的收费、借读生免收借读费的条件;深圳市、区物价局批准的其他收费。 2、幼儿园(托儿所):除公布保教费、伙食费、学习用品费、兴趣班培训费、体检费、假期留园管理费等代收费外,其他自愿选择的收费项目和贫困生收费减免政策也在公示之列。 3、技工学校、大中专学校和高等院校(含成人高校):除公示学杂费、住宿费和实习实验费等,还要公布其他自愿选择的收费和教育收费查询网址。 (李银)(侯颖/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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