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老大”刘涌终审改判死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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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16日15:27 金羊网-羊城晚报 | ||
同伙宋健飞昨被执行死刑 辽宁今天消息 据《华商晨报》报道:轰动全国的刘涌特大黑恶案(本版曾作报道),昨日终于落下了“帷幕”:“黑道霸主”刘涌在终审中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其同伙宋健飞则因故意伤害罪于当日宣判后,被押赴刑场执行死刑。 2002年4月17日,辽宁省铁岭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刘涌等22人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及故意伤害等案一审公开宣判。法庭以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非法经营罪、故意毁坏财物罪、行贿罪、妨碍公务罪、非法持有枪支罪等多项罪名,判处被告人刘涌、宋健飞死刑,其余20人分别被判处死缓、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日京/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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