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热器上可加表也可重新安管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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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16日18:19 北京晚报 | ||
本报讯本报第3版《今日关注》于7月30日做了关于“供暖将从福利改为缴费”的报道,引起读者的广泛关注。日前,建设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人事部、民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环保总局等八部门联合下发了通知,决定在我国东北、华北、西北以及山东、河南等15个省区市开展城镇供热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多年来由单位统包,个人无需缴费的福利供暖方式,被居民家庭直接向供热企业缴费的供热制度所取代。 据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新闻和报纸摘要》今晨报道:福利供热走上商品化、货币化的道路,引起社会的极大关注。 据统计,截至2002年,我国城市集中供热面积达15.6亿平方米,占房屋总面积的40%左右。目前,较为普通的情况是交费单位拒交费用,尤其是一些不景气的企业,根本拿不出这笔钱,这就直接造成供热单位入不敷出,恶性循环,环环告急。仅去年一年,沈阳市累计拖欠供热费22亿元,哈尔滨12亿元,齐齐哈尔1.2亿元。供热旧体制实际已经陷入了尴尬境地。建设部有关负责人算了这样一笔账,目前我国民用建筑耗能量占全国商品房能耗总量的25%,其中60%为采暖的能耗,相当于发达国家在同等条件下采暖能耗的3倍。 为彻底解决问题,有关部门决定把“暖屋子工程”放在与“米袋子”、“菜篮子”工程同等重要的地位,而这其中如何妥善解决低收入家庭,低保边缘户的采暖问题,是重中之重。建设部有关负责人表示,对最低生活保障线以下的困难群众的采暖问题,政府肯定要给以供暖保障,低保的边缘户也是采暖最困难的群体,试点城市要积极探索,切实解决好他们的困难。 过去都是按面积收费,在试点的地方推行的是按用热量分户计量收费的方法。建设部有关负责人提醒,推行分户按热量收费的改革要对原有供暖设备进行改造,对住户的室内装修可能会造成一定程度的破坏,会影响室内美观,有关部门会竭尽全力把老百姓的利益考虑充分。应该有几种选择方案,如,要选择不破坏装潢,那就在每个散热器上加个表,费用当然要高些,而装潢水平较低的,那就将管道重新安装。多种方案放在那儿,群众选择的机会比较多,提高了承受能力,事情就好办得多。这是关系群众利益的大事,也是此次的难点之一,所以制定改造方案时一定要慎重。(赵之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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