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教育学校不得收赞助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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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17日03:15 重庆晚报 | ||
新华网北京8月16日电秋季开学在即,教育部部长周济近日强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招收择校生,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名义向学生家长收取与招生挂钩的“赞助费”、“捐资助学费”、“共建费”。“择校”与“赞助费”令许多学生家长苦不堪言。周济严厉指责教育乱收费现象,认为这会伤害青少年学生的幼小心灵,不利于他们健康成长。网络编辑:甘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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