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被顶当了11年“黑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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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17日04:42 齐鲁晚报 | ||
受害人诉诸法律索赔15万元 本报宁津8月16日讯(记者 高红日 实习生 张子森)宁津县的杨卫倩到派出所补办身份证时,却发现自己的户口档案早在11年前就被人顶走了。做了11年“黑人”的他诉诸了法律,昨日宁津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去年6月,在一家摩托车销售公司当业务员的杨卫倩在外地出差时不慎丢失了身份证,当他拿着自己的户口本回到老家宁津时集镇派出所补办身份证时,却发现自己的户口档案不见了。派出所马上派人进行调查,认定杨卫倩身份属实,也没有户口变动的经历,便决定为其补上户口档案,并补发身份证。然而杨卫倩的户口档案刚补办好,身份证还没来得及发给本人时,问题又出现了:2002年底宁津县公安局在全县范围年内核查数据时,发现杨卫倩有两个户口档案,一个是刚刚补上的,还有一个则是在另一个辖区的城区分局。 经派出所户籍部门调查,谜团才慢慢解开:补办身份证的杨卫倩身份属实,而在城区分局登记的“杨卫倩”原名叫郑德胜,如今在宁津县畜牧局工作。据郑德胜介绍,他是从1992年中考时开始用“杨卫倩”这个名字的,郑德胜当年的班主任史金元说,当时有规定,复读生不能参加中专考试,那年郑德胜通过了预选考试,但他是复读生,于是便建议他以同班同学但没通过预选考试的杨卫倩的身份参加考试。于是从1992年他就开始用“杨卫倩”这个名字,到现在已经11年了。 通过找关系,郑德胜顺利地用杨卫倩的名字考上了中专,并且把杨卫倩的户口迁了出来。1996年郑德胜毕业分配到宁津县工作,杨卫倩的档案又跟着到了城区分局,11年来郑德胜一直用着杨卫倩的名字,包括结婚、生子。 在得知真相后,杨卫倩以郑德胜侵犯自己的姓名权、受教育权以及名誉权为由,向宁津县人民法院提出诉讼,索赔15万元,本案昨日开庭审理,审理结果如何,本报将继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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