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怪的纵火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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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17日04:46 齐鲁晚报 | ||
纵火后留下“大字报” 2003年4月1日8时许,巨野县公安局响起急促的电话铃声,有人报案称:当日深夜零时左右,田桥乡姚某家两间堂屋被烧,损失物品价值3000余元。接报后,刑侦分局干警会同田桥派出所火速赶赴现场,所幸没有造成人员伤亡。干警们在姚家西院院墙上发现了一张署名为“东关二队红梅”的留条,称姚某在外面与其“相好”,致其怀孕后将其抛弃,并称要“ “红梅”是谁,她为何要留下大字报?办案民警一边追查“红梅”其人,一边耐心地做姚某的思想工作,并围绕姚某及其家人展开调查。技术人员将现场的字条和姚某提供的匿名信、大字报对比分析后认为,四封信内容连贯,笔迹虽有伪装,但仍暴露了书写人的固定书写习惯,应为同一人所写,且此人应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在农村生活多年。 手机号牵出婚外情 在对姚家展开的调查中民警注意到,有一手机用户在2003年3月下旬多次往姚家打过电话,奇怪的是电话都是由姚某的妻子蔡某接听的,蔡某说是丈夫的大哥打来的,而经查证姚某的大哥在此期间并未给家里打过电话。另据调查,此手机从3月22日开通至3月30日,除了往姚家打过十多个电话以外,再无通话记录。机主登记姓名为王某某,所用身份证系伪造,联系电话也是随意填写的。这说明蔡某一定隐瞒了什么。 经过办案人员的耐心询问,姚某的妻子蔡某说出了手机持有人是其三姐夫王某,并承认与王某有不正当男女关系。对此,王某予以坚决否认:“我是她姐夫,我怎么可能跟她有不正当关系?这不可能。” 正当调查工作举步维艰的时候,姚家在5月1日、5月26日和6月6日又接连被3次放火,大门及部分物品被毁。特别是6月6日夜里,作案分子从大门底部泼上汽油后点燃,致使在门楼下睡觉的蔡某的兄弟烧成重伤,姚某双脚也被烧伤。 根据作案手法和其他因素判断,这一系列放火案系同一人所为。那么他的动机是什么,和所谓“东关二队红梅”有着怎样的关联,王某是否真的清白? 偷尝禁果终食恶果 7月13日,蔡某接到一个电话,然后开始坐立不安,并在7月14日谎称回娘家,当晚未归。办案人员推断,蔡某有重大隐情,说不定以此为线索可以找到案件的突破口,遂将其带至田桥派出所讯问。她再次承认了与其三姐夫王某的私情,并在7月14日和王某一道去了济宁,次日一块回家。同时蔡某说王某曾多次要求她跟丈夫离婚,与其私奔,但她都拒绝了。王某有重大嫌疑。 7月17日,王某被办案民警传唤。一方面,民警对王某进行突击审查;另一方面,将王的笔迹送交技术大队进行比对。经过检验认定,王的笔迹与匿名信及大字报上的笔迹属同一人书写。 在强大的政策攻势和铁证面前,王某终于交代了其犯罪事实:2002年麦收前到2003年7月份,王某与其妻妹先后多次发生不正当关系,王某曾要求蔡某离婚与其私奔,蔡某没有答应,但同意保持婚外恋关系。王某没有就此罢休,他先后以“东关二队红梅”的名义写了7封匿名信,6次纵火企图制造姚的家庭矛盾,以达到和蔡长期姘居的目的。 目前,王某已被刑事拘留。(黄体军 徐龙密 张先斌 史长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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