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出台新户籍措施“私生子”户口派出所审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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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17日05:59 深圳商报 | ||
【本报讯】据中新社报道,昨天,北京警方又公布了7项重大户籍改革措施,其中父母均为北京户口的“非婚生婴儿”户口审批权由市局下放到派出所格外引人注目。 所谓非婚生子女,坊间一般将之称为“私生子”,由于人类对婚姻关系以外的两性行为的排斥,非婚生子女历来受到社会的歧视。官方对此亦十分忌讳,在户籍管理上十分严格,需上报市局审批方可落户。因此,在民间至今流浪着一批“黑户”。 有关人士认为,非婚生子女产生的原因是其父母的过错造成的,非婚生子女本身是无辜的,不应受到社会歧视和不公平待遇。分析人士认为,此次北京将“非婚生婴儿”审批权限下放,与婚生子女一样可直接到派出所“落户”,在某种程度上体现了政府对“非婚生婴儿”的人文关怀。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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