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业主告倒开发商延期交房判赔五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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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17日05:59 深圳商报 | ||
【本报讯】据楚天都市报报道,15日,武汉首例延期交房索赔案在武汉江岸区法院一审宣判:武汉新地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因交房延期78天,管道煤气延期通气266天,被法院判决向购房者王伟(化名)赔偿5万元。 王伟与新地公司于2001年4月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王随后支付了购房款。但开发商延期交房78天,管道煤气延期266天。王因此将新地公司告上法院,索赔5万元。法院审理 “当初签格式合同时,我发现开发商将水、电、煤气等若不能按期提供,均归咎为政府相关部门,作为不可抗拒因素,写进了开发商的免责条款,我坚决要求删除了这些对购房者不利的条款。”宣判后,42岁的王伟说。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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