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众伤害昔日女友 被告被判八年徒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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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17日08:41 每日新报 | ||
新报讯【记者张北通讯员郭玉鑫】为发泄不满,一被告人当众殴打昔日女友并致其重伤,昨天上午,本市塘沽区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该被告人有期徒刑八年,并赔偿提出附带民事诉讼的昔日女友经济损失5600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张某为泄私愤,故意伤害他人,致人重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张某曾因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刑满释放后,在5年内重新犯罪,系累犯,应从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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