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伪造“市公安局工作证”招摇撞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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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17日08:41 每日新报 | ||
新报讯【记者张家民通讯员警萱】被告人崔某乘坐自己的无证车辆遇交警检查时,辱骂、殴打交警。此外崔某还持伪造的“天津市公安局工作证”,多次驾车免费通过蓟县中昌路机动车收费站。昨天,本市蓟县人民法院经审理后,以妨害公务罪、招摇撞骗罪决定对崔某执行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3千元。为崔某伪造证件的被告人李某被法院以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判处管制1年。 法院查明,2003年4月15日下午14时许,被告人崔某酒后乘坐自己的红旗牌轿车到蓟州立交桥下等人时,恰逢公安蓟县交警支队开发区大队民警吴某、王某等人值勤巡逻。吴某等对被告人崔某依法例行检查,发现被告人崔某无证行车,决定暂扣车辆,被告人崔某不服,对王某等人进行推搡、撕扯、辱骂,并击打王某胸部一拳,其行为属于暴力抗拒检查。2002年年底的一天,被告人李某为使被告人崔某免费通过机动车收费站,在蓟县某复印社为其伪造了“天津市公安局工作证”一个,使被告人崔某多次驾驶车辆免费通过蓟县中昌路机动车收费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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